当前国外疫情影响,众多企业无法赴境外参加展会,部分境外展览会纷纷改为线上举办。
那么,线上展是否也可以申请补贴成为了企业们关心的问题之一。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今年展会的扶持范围及标准:
(一)境外展览会
1.展位费补助
2020年1月1日-6月30日
展位费(A类) 27000元
展位费(B类) 22000元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展位费(A类) 20000
展位费(B类) 15000
UFI认证展会 24000/18000
“一带一路”9个重点市场及“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展会 24000/18000
原境外展会改为线上举办展会 展会费用 10000
说明:
(1)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
(2)“A类”指欧洲、美加、日韩、澳新、南美;“B类”指其他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9个重点国家包括: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泰国、菲律宾、越南、印度、伊朗、斯里兰卡;“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包括:日本、菲律宾、德国、马来西亚、印尼、英国、印度、俄罗斯。
(3)展位费支持标准为:“一带一路”9个重点国家按所属地区的定额标准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单个展位面积不得低于9平方米)。除此之外的展会,每个企业每个展会定额扶持1个展位,举办时间为2020年1月1日-6月30日的展会,标准为2.7或2.2万元;举办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展会,标准为2或1.5万元(参展面积不得低于9平方米)。非洲、中美洲国家和地区展位费补助标准按B类执行。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参加UFI认证展会的,展位费补助标准上浮20%;参加我市“一带一路”9个重点市场及“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展会的展位费补助标准上浮20%。
(4)企业须派出参展人员全程参展才可申请此项补助。
(5)展位费实际支出高于1.0万元但低于按上述标准计算的金额,按实际支出金额予以支持。
(6)原境外展会改为线上举办的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每个线上展会定额扶持1万元,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费用。
(7)境外展览会须在展览会结束的当年度申请资金支持。线下展会项目填报“境外展览会”,金额填报在“展位费补助”。线上展会项目填报“线上展会”,金额填报在“其他费用”。项目名称按照“时间、国别、城市、展会全称”填报,如“2020年1月美国拉斯维加斯建材展”。请务必按照格式填报,否则将导致无法进入数据审核汇总。
2.参展人员费用补助
参展人员费用补助(A类) 8000
参展人员费用补助(B类,不含港澳)4000
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港澳) 2000
说明:
(1)“A类”指欧洲、美加、日韩、澳新、南美;“B类”指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
(2)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指对企业派出境外参展人员交通费及境外生活费用给予补助。参展人员须全程参展才可申请此项补助。该类项目填报“境外展览会”,与展位费在同一项目中申报,金额填在“其它”。
(3)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个企业每个展会补助1人,定额标准为0.8万元、0.4万元或0.2万元。非洲、中美洲国家和地区人员费用补助标准按A类执行。
(4)参展人员费用须在展览会结束当年度申请资金支持。
来源:厦门市商务局
2020年线上展(部分):香港貿發局「秋季采购汇|网上展」
承接「夏季采购汇|网上展」的勢頭,香港貿發局將舉辦「秋季采购汇|网上展」,繼續為企業促成更多商貿交流和交易。
日期:2020年11月16至27日
時間: 上午9時至下午9時(僅線上會議時間)
包括行業: 钟表、禮品及贈品、電子產品、家庭用品、燈飾、玩具、户外及科技照明、婴兒用品、環保、文具、眼鏡